总投资4450万元!福州市仓山区20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获批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连发3份关于"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公告。公告显示,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经研究,原则同意对湖街道、东升街道二期、仓前街道二期等20个老旧住宅小区项目改造建设,三个项目总投资估算4450万元!

具体公告如下:

一、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对湖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仓对办〔2021〕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项目代码:2201-350104-04-05-327350)建设,对提高社区居民居住质量,提升小区综合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对湖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对宝树园、花香园、经济学校宿舍、桃花山新村、程埔头工商局宿舍、学府林居等6个住宅小区进行雨污水管网疏通改造及破损路面修复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项目单位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评估:项目建成后不涉及新增电力、水资源等能源消耗,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遵守节能减排相关规定,控制能耗,落实节能措施。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批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及相关规定;项目须报生态部门批准并按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做好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项目在施工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

二、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东升街道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东升街道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升办〔2021〕1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东升街道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1-350104-04-05-127685)建设,对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对利民路1号(交警宿舍)、建发花园小区、中药厂宿舍、利民路3号(港务局宿舍)、东藤苑1-8座、东福苑7等6个住宅小区进行雨污水管网疏通改造及破损路面修复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项目单位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评估:项目建成后不涉及新增电力、水资源等能源消耗,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遵守节能减排相关规定,控制能耗,落实节能措施。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批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及相关规定;项目须报生态部门批准并按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做好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项目在施工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

三、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仓前街道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仓前街道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仓前政〔2021〕1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仓前街道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1-350104-04-05-280712)建设,对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对十六中宿舍、省稻麦研究所宿舍、公安专宿舍、人民公园小区、复园路10号小区、上三路111号小区、航兴花园、欣盛楼小区等8个住宅小区进行雨污水管网疏通改造及破损路面修复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项目单位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评估:项目建成后不涉及新增电力、水资源等能源消耗,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遵守节能减排相关规定,控制能耗,落实节能措施。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批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及相关规定;项目须报生态部门批准并按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做好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项目在施工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

发布于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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