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条分析第0353~0355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以上三条说明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互转时应当怎样。

其中,第353条规定了可以互转(其实还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

第354条规定在互转时应当签书面合同(《条例》第20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其次“二手”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不能超过“一手”地的剩余年限(《条例》第22条的规定“二手”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得大于用总年限减去原权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

关于年限的规定:

《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7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其他50年。

第355条,申请变更,给新的权利人发证,了解即可。

发布于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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