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五年,谁把"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划给了南阳?
对于这一段史料,一直以来隐藏一个地理归属之争议。案"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
襄阳的老师、学者们认为:"二十五年,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证明当时此五县归属南阳郡。
对于这些逆反《史记》、《后汉书》、《三国志》、《晋书》、《襄阳方志》等历史地理的判断及论述,我们有必要查其缘由,弄明白这一段历史史料记载的背景是什么?由此研习、判断、推定出正确的结果来。
参考史料《三国志.吴主传》:
"……二十四年,关羽围曹仁於襄阳,曹公遣左将军于禁救之。会汉水暴起,羽以舟兵尽虏禁等步骑三万送江陵,惟城未拔。
权内惮羽,外欲以为己功,笺与曹公,乞以讨羽自效。
曹公且欲使羽与权相持以斗之,驿传权书,使曹仁以弩射示羽。羽犹豫不能去。
闰月,权征羽,先遣吕蒙袭公安,获将军士仁。
蒙到南郡,南郡太守麋芳以城降。蒙据江陵,抚其老弱,释于禁之囚。
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还屯夷陵,守峡口以备蜀。
关羽还当阳,西保麦城。权使诱之。羽伪降,立幡旗为象人於城上,因遁走,兵皆解散,尚十馀骑。
权先使朱然、潘璋断其径路。
十二月,璋司马马忠获羽及其子平、都督赵累等於章乡,遂定荆州。
是岁大疫,尽除荆州民租税。
曹公表权为骠骑将军,假节领荆州牧,封南昌侯。
权遣校尉梁寓奉贡于汉,及令王惇市马,又遣朱光等归。
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
《三国志.曹仁传》:
"……复以仁行征南将军,假节,屯樊,镇荆州。侯音以宛叛,略傍县众数千人,仁率诸军攻破音,斩其首,还屯樊,即拜征南将军。关羽攻樊。
时汉水暴溢,于禁等七军皆没,禁降羽。仁人马数千人守城,城不没者数板。羽乘船临城,围数重,外内断绝,粮食欲尽,救兵不至。仁激厉将士,示以必死,将士感之皆无二。徐晃救至,水亦稍减,晃从外击羽,仁得溃围出,羽退走。
及即王位,拜仁车骑将军,都督荆、扬、益州诸军事,进封陈侯,增邑二千,并前三千五百户。追赐仁父炽谥曰陈穆侯,置守家十家。后召还屯宛。
孙权遣将陈邵据襄阳,诏仁讨之。仁与徐晃攻破邵,遂人襄阳,使将军高迁等徙汉南附化民于汉北,文帝遣使即拜仁大将军。……"
《三国志.徐晃传》:
"……复遣晃助曹仁讨关羽,屯宛。
会汉水暴溢,于禁等没。
羽围仁于樊,又围将军吕常于襄阳。
晃所将多新卒,以难与羽争锋,遂前至阳陵陂屯。
太祖复还,遣将军徐商、吕建等诣晃,令曰:“须兵马集至,乃俱前。”
贼屯偃城。晃到,诡道作都堑,示欲截其后,贼烧屯走。晃得偃城,两面连营,稍前,去贼围三丈所。未攻,太祖前后遣殷署、朱盖等凡十二营诣晃。贼围头有屯,又别屯四冢。
晃扬声当攻围头屯,而密攻四冢。
羽见四冢欲坏,自将步骑五千出战,晃击之,退走,遂追陷与俱入围,破之,或自投沔水死。
太祖令曰:“贼围堑鹿角十重,将军致战全胜,遂陷贼围,多斩首虏。吾用兵三十余年,及所闻古之善用兵者,未有长驱径入敌围者也。”
晃振旅还摩陂,太祖迎晃七里,置酒大会。太祖举卮酒劝晃,且劳之曰:“全樊、襄阳,将军之功也……"
《三国志.于禁传》:
"……建安二十四年,太祖在长安,使曹仁讨关羽于樊,又遣禁助仁。秋,大霖雨,汉水溢,平地水数丈,禁等七军皆没。禁与诸将登高望水,无所回避,羽乘大船就攻禁等,禁遂降,惟庞德不屈节而死。……"
从以上史料记载辨析总结:
1、二十四年……
权内惮羽,外欲以为己功,笺与曹公,乞以讨羽自效。
十二月……曹公表权为骠骑将军,假节领荆州牧,封南昌侯。
自魏文帝践阼,权使命称藩,及遣于禁等还。孙权一直忌惮于曹魏的实力强大,委屈于曹魏的藩属,以求东吴平安。
2、关羽北伐,对襄樊二城造成极大破坏。曹仁在樊城,吕常在襄阳。徐晃救至,水亦稍减,晃从外击羽,仁得溃围出,羽退走。后召还屯宛。
《晋书.宣帝纪》记载:“朝议以樊、襄阳无谷,不可以御寇。时曹仁镇襄阳,请召仁还宛。”
3、孙权遣将陈邵据襄阳,诏仁讨之。
仁与徐晃攻破邵,遂人襄阳,使将军高迁等徙汉南附化民于汉北,文帝遣使即拜仁大将军。……"
历史事件演绎:
关羽北伐时,孙权臣服于曹操,意在夺回荆州江陵。曹操假孙权之手出兵,以此减少襄阳曹仁的压力——在当时的背景下,是魏吴联合抗拒关羽。
徐晃带兵解围曹仁,关羽败退。曹仁从樊城、襄阳突围后,屯宛以休整。
曹仁屯宛,给襄阳留下军事真空,孙权使陈邵据襄阳。曹丕得知孙权使将据襄阳,就诏曹仁、徐晃夺回襄阳,赶走孙权军队。
大战之后襄樊二城无谷无粮,曹仁军队无法驻守御寇,又被召回屯宛。"使将军高迁等徙汉南附化民于汉北,文帝遣使即拜仁大将军……",也就是把汉江以南的襄阳归化民众全部迁徙至汉江以北,汉江以南襄阳成了"无人之城"。
这就是由"迁徙襄阳民众于汉江以北"所诱发的移民背景。
曹仁、徐晃、吕常赶走占据襄阳的孙权使将陈邵,并迁徙襄阳居民于汉江以北,由此引起魏将梅敷的恐慌:担心孙权使将过来襄阳报复。
二十五年春正月,曹操死,曹丕代魏王。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酇、筑阳、山都、中庐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
这是魏将梅敷托南阳长史张俭求见魏王曹丕,把该五县民众迁徙到南阳。"抚纳南阳"就是被南阳接纳、安抚、安置,以迁徙而摆脱离"孙权再使将进攻襄阳的威胁。"
毋容置疑,孙权使将如果卷土重来占据襄阳,此时襄阳无人、无谷、无粮,孙权军队只有在襄阳周边掠夺物资得以生存,而千里运粮襄阳并不容易。
案"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
《三国志》记载并没有标点符号,从这一段史料是辨析,是断句问题而断出错误地理归属。没有史料记载魏将梅敷投奔孙权的记载,也没有此五县民众迁徙东吴的记载……曹仁屯兵宛城,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去求见东吴孙权"是不是一个笑话?魏吴势力对比,魏强而吴弱,且曹操公元208年疏立襄阳郡后,在这里经营十几年。
我们不搞推理性的东西,我们拿实证诠释历史。
一、南郡,秦置。
1、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
2、《汉书补注•地理志》“南郡”条的记载,《路史•国名记》中引《地纪》曰“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者是也”的记载。
3、《晋书·地理志》又云:“及秦,取楚鄢、郢为南郡,又取巫中地为黔中郡,以楚之汉北立南阳郡。
4、《楚地记》云:“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见《太平寰宇记》卷之一百四十五)
5、习凿齿著《襄阳记》记载:"秦兼天下,自汉以南为南郡,自汉以北为南阳郡……汉因之。"——《读史方舆纪要》摘文:自汉以南为南郡。汉因之。
6、《元和郡县志》也载:“秦兼天下,自汉以北为南阳郡,今邓州、南阳县是也。汉以南为南郡,今荆州是也。”
7、东汉张衡在《南都赋》中所说的南都(南阳郡)位置是“陪京之南,居汉之阳”。张衡(78年—139年),他对家乡南阳的地理位置自然非常清楚~时南阳郡居汉水以北,汉水北岸地区为南阳郡——印证南郡居汉水以南,汉水南岸地区为南郡。
从上面的记载我们看得明白: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置南郡,居汉水以南,两汉因之,汉水分界边界清晰。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赤壁之战后,原先短暂领有荆州的曹操只保住了荆州北部南阳郡、江夏郡与南郡的一部分,而中南部被孙刘联军占据。
曹操之后从南郡、南阳郡中分出襄阳郡、南乡郡,荆州成为三分割据的局面:
南郡、零陵郡、武陵郡归刘备。
江夏郡、桂阳郡、长沙郡归孙权。
南阳郡、襄阳郡、南乡郡归曹操。
曹操分立襄阳郡,襄阳郡跨过故汉水边界割走了南阳山都县。时襄阳郡辖七县,中庐县归属襄阳郡,没有中庐县相关边界变更的记载。参考《襄阳郡志》。
二、我们辨析中庐县相关历史沿革:万山以西,汉水以南为中庐县境。
襄阳方志记载:商朝时古庐国居汉水以南,汉水以北为邓国和鄾国。
春秋前期,楚国灭庐、邓、鄾,为楚国下邑。
秦昭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9年),秦夺取了楚下邑。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划全国为36郡:
汉水以北,包括古邓,鄾置县属南阳郡;
汉水以南,包括古庐置中庐县属南郡。
1、西汉初自中庐县以东,邔县以北,汉水以南析出襄阳县——襄阳县割走中庐县以东地区,中庐县居襄阳县以西。
中庐县北临汉水没有改变。
2、东汉初平元年刘表徙置荆州州府所在地于襄阳。
万山以西,汉水以北为邓县县境。
万山以西,汉水以南为中庐县境。
万山以东,汉水以南为襄阳县境。
万山以东,汉水以北为邓县、鄾县境。
(以上论证参考了文章里面的襄阳方志记载)
三、南阳郡,秦置。
东汉及三国时"南阳郡"地理坐标及相关历史记载。
案(一):东汉张衡在《南都赋》中所说的南都(南阳郡)位置是“陪京之南,居汉之阳”。张衡(78年—139年),他对家乡南阳的地理位置自然非常清楚~时南阳郡居汉水以北,南郡居汉水以南。
案(二)《史记•秦本纪》载:“(秦昭襄王)三十五年,佐韩、魏、楚伐燕。初置南阳郡。”注引《正义》(唐•张守节著)曰“秦置南阳郡,在汉水之北”。《释名》云:“在中国之南而居阳地,故以为名焉。”
案(三)《晋书·地理志》又云:“及秦,取楚鄢、郢为南郡,又取巫中地为黔中郡,以楚之汉北立南阳郡。”其他相似的记载还有《楚地记》云:“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见《太平寰宇记》卷之一百四十五)
案(四)《汉书补注•地理志》“南郡”条的记载,《路史•国名记》中引《地纪》曰“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者是也”的记载。
案(五)《元和郡县志》也载:“秦兼天下,自汉以北为南阳郡,今邓州、南阳县是也。汉以南为南郡,今荆州是也。”
案(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襄阳县志》载:襄阳,西汉初年建县,“辖汉水以南,邔县以北,中卢县以东,属荆州刺史部南郡”。江北,即今樊城一带,为古邓县,“辖汉水以北,新野县以南,蔡阳县以西,山都县以东的地区,属南阳郡”。
案(七)东晋史学家习凿齿在《襄阳记》中记载“秦兼天下,自汉(水)以北,为南阳郡;自汉(水)以南为南郡……汉因之”。
以上史料为什么会有"汉水以北"或"汉水以南"这样的边界方位记载?这是缘于南阳郡和南郡交接边界的这一段汉水趋于东西走向的特殊性。
汉水在南阳郡境内和南郡境内的河段属于东南走向,只有“茨河—东津”间的汉水趋东西走向,两郡在此交接并以汉水分界南北。此处分界可以与文献中所载的:“汉水以北(或汉之阳)为南阳郡,汉水以南(或汉之阴)为南郡”互相印证。两汉时的南阳郡和南郡以汉水分界著述清晰,没有相互交叉辖制的记载。
所以,对于秦置及两汉时期的南阳郡、南郡以汉水为地标分界南北,自秦、汉之始及后来的各朝各代都是这么认为的,历史史著、文献也是这么记载的,这是对两郡的汉水边界的共同历史认定。
案(八):南阳郡和南郡以汉水为界的改变,始自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东汉丞相曹操占据南郡北部后立襄阳郡,割走南阳郡山都县划治给襄阳郡(《襄阳府志》记载):惟时郡境,北界汉水,西界万山~汉水以北之邓县西临襄阳郡山都县),分南阳郡西部地区设置南乡郡。
综合以上史料文献辨析:东汉时南阳郡居汉水以北,南郡居汉水以南;曹操立襄阳郡后,襄阳郡有跨过汉水以北辖治山都县的记载。
三国时代的南阳郡,更无可能辖治汉江北岸一带。魏黄初公元222年置义阳郡,邓县南部邓城置县(樊城一带)、同鄾县、山都县归属襄阳郡,邓县北部亦邓县划治给义阳郡。南阳郡居义阳郡以北(新野县边界以北),已无法隔着义阳郡、隔着邓城县去辖至汉水。陈寿和诸葛亮了解曹魏置襄阳郡、义阳郡、南乡郡这些行政区变化吗?当然知道。227年诸葛亮出师表奏章里曰"躬耕于南阳",而这个南阳亦是义阳郡以北的南阳郡,故陈寿著述"邓艾,义阳棘阳人(新野县东北)"等,却没有对诸葛亮"躬耕于南阳"之南阳做任何特别注释。
案由:《三国志》中的人物籍贯,许多人以为是以晋初的行政区划来表达,亦谬也。
魏晋两朝衔接,本身行政区划就是大部沿用大体相同,因此容易给人错觉。
实际上,陈寿《三国志》中是用东汉、三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来表述人物籍贯的。《襄阳府志》和《襄阳县志》等文献记载,也是按照魏置划治,记载行政区变化的。
案《三国志》:【李典字曼成,山阳钜野人也】,实际上晋泰始元年(265年)以山阳郡置高平国,如果后来陈寿以晋初行政区划书写人物籍贯,当写为:李典,高平钜野人也。
又案《三国志》:【许禇字仲康,谯国谯人也】,事实上晋初无谯国之封,只有谯郡。谯国乃魏黄初元年(220年)由郡改为封国,实为三国行政区划。
再案《三国志》:【雍州剌史郭淮遺广魏太守。】,“广魏一名,晋泰始中已更名为略阳"。
由此可见,陈寿《三国志》中的人物籍贯的行政区划界定,乃东汉、三国时期。
司马光资治通鉴也是用”义阳"来表达人物籍贯,如义阳魏延。
胡三省注:魏文帝分南阳郡立义阳郡,又立义阳县属焉;此在延入蜀之後,史追书也。如果义阳终废,则当追书"南阳"。说明司马光及胡三省手里没有义阳废置的。
所以,我们可以由"义阳棘阳""义阳新野"这些描述中得出结论:魏置义阳郡,包含"新野""棘阳"。
再考《三国志》"邓艾,义阳棘阳人,甘露元年进封邓侯。"按常例三国时封爵之制多以本郡邑为封土,则艾之邓侯封邑当以邓县为主,艾之为义阳人也,反推之,邓县亦属于义阳郡焉。
综合上述,魏义阳郡当为东西贯通分割旧南阳郡的一个大郡,未废,应包括新野、棘阳、邓、穰等县在内,郡治可能就是新野(新野亦曾为魏荆州治所)。
钱大昕"晋义阳郡当是因魏之旧耳"之论,然也。
《晋书》云义阳郡“统县十二,户一万九”,十二县为:新野、穰、邓、蔡阳、随、安昌、棘阳、厥西、平氏、义阳、平林、朝阳。
考《三国志》黄初三年(222年)改封章陵王据为义阳王,又有景初元年(237年)十二月己未…分襄阳郡之鄀叶县属义阳郡。
因此,义阳郡“黄初三年置而景初犹存的说法是为正确"。
但对于曹魏曾废义阳郡的"说法"似为不妥。
案司马彪《战略》中:“景元二年春三月…使烈督万人径造沮水,荆州、义阳南屯宜城。"此处义阳南当为《三国志》中分襄阳郡之鄀所言之"鄀"地也。说眀魏义阳郡在景元二年(261年)仍是存在的,此时距晋武帝开囯泰始元年(265年)仅四年时间。
而对于晋义阳郡为太康中置的说法来自《晋书地理志》,谬也。《文献通考》与《通典》俱云:"魏分南阳置义阳郡,晋宋并因之"。
清代历史学家钱大昕在《二十二史考异》中记:"按武帝泰始元年即封从伯父望为义阳王,是义阳置郡不始于太康当是因魏之旧耳,叙例以为魏文帝置",钱氏在此清楚地表达了对正史记载的疑问。
案《晋书卷三十七》:“义阳成王望,字子初……武帝受禅,封义阳王,邑万户,给兵二千人"。
又案《读史方舆纪要》:“晋武帝泰始元年,封从伯望为义阳王,治新野,领义阳县"~足见钱氏的说法是有所根据。
周振鹤先生曾指岀:"泰始元年司马炎行分封"。
田余庆先生亦曾指岀:“西晋诸王,或随例于太康初年就国"。
从两位先生的话语种可以推测出这样的结论:泰始元年司马炎即大封诸王,但各种各样的原因,诸王大多是太康年间就国,导致了后世人误以为一些郡国为太康中置,或如义阳郡。
再观《资治通鉴卷第八十》中,咸宁三年,即太康元年:"其无官者,皆遣就国。諸王公恋京師,皆涕泣而去。"
此条也说明,泰始初封王后,诸王大都赖在京城,太康年才迟迟就国。
故从以上史料文献辨析,三国时的南阳郡居义阳郡以北,南乡郡以东。
三国两晋:三国时,南阳为魏国所有,隶属荆州。
三国时的南阳郡,入晋朝时名南阳国,治南阳城,辖宛、西鄂、雉、鲁阳、犨、淯阳、博望、堵阳、叶、舞阴、比阳、涅阳、冠军、郦十四县。
从上面史料文献辨析:三国时的南阳郡隔着义阳郡、襄阳邓城县,不能辖至汉水。
而假如诸葛亮自谓的"躬耕地"在三国时南阳郡郡境之外,于东汉时南阳郡境之内的其它36县任何一个地方,作为一个西晋史学家,以治史严谨而著称的陈寿一定会采用以魏置义阳郡、南乡郡、襄阳郡这些行政区划治变化来记载。陈寿一定会对"南阳"做一个标注,而注明地标所在地。
所以,东汉时南阳郡与三国时南阳郡的重叠区域的一致性,这个"南阳"符合诸葛亮认定的"躬耕南阳"郡望,符合其"迩来二十有一年矣"南阳郡望认定。
这就是公元227年,诸葛亮曰"躬耕于南阳",而唯一能够把"躬耕地"郡望所属表达明白的三国南阳郡,这一点也符合陈寿或以东汉行政区、三国行政区来记述三国相关人物的历史地理。
故诸葛亮"躬耕于南阳"的郡望,就是三国现状划治下的南阳,这不仅是一个三国军事家对"今天下三分"的行政区划治现状认定,更是智慧体现在多年以前任命关羽为襄阳太守时,对行政区现状划治的这一种认知存在。
即或这个"南阳"迩来二十年有一矣",但这个"南阳"在三国时依然有自己的郡望及行政存在并匹配其躬耕垄亩之坐标。而不是那些被分割出去多年的东汉南阳郡所属、又于"今天三分"时亦不再称呼为"南阳"的地区。
若不然,诸葛亮怎么能够把自己躬耕的"南阳郡望"说清楚呢?
对于南阳郡和南郡的历史地理,据史料作以上概述。
实例举证:
1、《后汉书地理志》:中庐县属于南郡。如下图:
2、东汉南阳郡不包括"中庐县"如下图:
3、《晋书》:襄阳郡,魏置。其立于公元208年。魏置襄阳郡辖中庐县、山都县。如下图:
4、襄阳学者代表人物的认定,如下图:
5、襄阳学者代表认定:建安二十五年前,中庐县是归属南郡,不是南阳郡。如下图:
6、《三国志》使用的标点符号,源于岳麓书院版《三国志》添加标点符号,而原著《三国志》是没有标点符号的。如下图:
7、顺阳郡是沿袭魏置南乡郡,原南乡郡辖酇、顺阳、南乡、丹水、武当、阴、筑阳、析八县。
晋泰康五年,增一县汎阳令而置顺阳郡,辖县九。
魏置酇、阴、筑阳归属南乡郡。
8、《襄阳县志》《襄阳郡志》记载非常清晰:襄阳立郡割走南阳山都县,辖中庐县等七县。
魏景初元年邓县置县划归襄阳郡,辖县八。
9、建安二十五前(即公元220年前),中庐县归属襄阳郡。魏黄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置义阳郡。于220年被战祸毁掉的襄樊二城尚在动荡和复建之中,是谁把魏置襄阳郡中庐县、山都县划归南阳?
没有魏文帝曹丕划治记载,而孙权使将短暂占据襄阳后,被曹仁、徐晃驱逐出襄阳。
所以,在公元220年至公元222年之间,没有任何记载把"中庐县、山都县"划归南阳郡。而与襄阳同时立郡的南乡郡辖八县至泰康五年,又增一汎阳县更名顺阳郡被《晋书》记载清楚。
对相关史料辨析总结:
建安二十五年,谁把襄阳郡中庐县、山都县和南乡郡酇、阴、筑阳共记五县划给了南阳郡?问题出现在哪里呢?
问题出现在"标点符号"断句和《建康实录》高阳许嵩撰述出现差异。
1、案"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这是岳麓书院版《三国志》断句错误引起的逆反历史地理及错误辖区归属的史料。
正确的断句应当是这样的:
"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南阳长史)求见(魏王)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这一种断句,就不存在把行政区划治辖治归属错置的情况。
2、高阳许嵩《建康实录》撰述出现有误。
"二十五年春正月,魏王曹操薨,太子丕即位,改汉建安为延康元年。秋,魏将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送款,以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庐五县五千家归附,权纳之。明年冬十月,曹丕代汉称魏,号黄初元年,而权江东犹称建安。"
我们不知道许嵩从何处得到相关史料,查证魏晋南北朝裴松之注解的《三国志》没有相关记载,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亦无相关记述。高嵩在引述《三国志》史料时,添加了"权纳之",而其它引述相同。
《清光绪襄阳府志》记载得很详细:“三国志吴书孙权传:二十五年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纳南阳阴、酇、筑阳、山都、中庐五县民三千家来附。"
《清光绪襄阳府志》引述《三国志》原文记载,并没有"权纳之"这一种匪夷所思的添加记述。
试问:
魏将梅敷能够使南阳长史张俭求见孙权,把魏国子民五千家馈赠孙权,而占据南阳和襄阳的曹仁、徐晃不知道这些大规模子民迁徙,简直是鬼使神差对吧?
南阳长史张俭为什么要背叛强大魏国而去附趋相对弱小东吴呢?魏将梅敷是不是也脑袋进水了?放弃强大靠山而投奔弱小?
219年,关羽撤离襄阳的时间大概是十月十一月,关羽被东吴捉拿的时间是220年正月。关羽败走襄樊,曹仁屯宛休整。
孙权使将陈邵占据襄阳的时间大致是220年后三四月份,而曹丕得知消息后,诏曹仁徐晃夺回襄阳。缘由襄阳无谷无粮,担心不能御敌,曹仁奉诏迁徙襄阳居民于汉江以北,还屯宛。
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此五县民众五千家来附。
时以襄阳已经没有了"孙权"元素,曹仁斩杀侯音谋反对于张俭和梅敷来说,应当不会这么快就忘记?
没有"东吴"元素的襄阳,魏将梅敷和南阳长史张俭却想去投靠孙权,这是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许嵩把"求见"改成"求款",把"抚纳南阳"易称"权纳之"……许嵩的这些记述,我们实在看不出此历史背景下情理演绎之合理性。
许嵩不知道《三国志》记载"马良,襄阳宜城人"、"廖化,襄阳中庐人"吗?
许嵩不知道"魏延,义阳人""邓艾,义阳棘阳人"?
许嵩不知道南郡之中庐县和襄阳郡之中庐县吗?
许嵩不知道南乡郡辖酇、阴、筑阳……吗?
许嵩没有看到相关《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地理行政区划治认定吗?
我们猜不到这些,但许嵩的引述,显然是改变《三国志》原文记载。
但许嵩的原文记载是谁添加的标点符号呢?我们暂无法查证他原著如何情况……
而许嵩的原文会不会是这样的呢:
"二十五年春正月,魏王曹操薨,太子丕即位,改汉建安为延康元年。秋,魏将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送款以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庐五县五千家归附,权纳之。明年冬十月,曹丕代汉称魏,号黄初元年,而权江东犹称建安。"
当时魏将梅敷和南阳长史张俭是不是计划好的一个"空头支票"呢?是共同谋划好的一个策略呢?他们答应孙权把南阳"献给",又把此五县民众五千家"迁徙"呢?而这些只能是猜测、猜想,许嵩记述需要其它旁证支持他的记载。
但我的认知判断是这样的:
许嵩的记述与历史史源本原记载有差异(尊重史源记载),且其断句错误已经推翻了《后汉书地理》、《三国志》行政区划治记述和《晋书》的相关地理记载,亦包括《襄阳县志》、《襄阳府志》的行政区划治记载……许嵩的记述不是史源,应对照史源记载印证、辨析、论证使用。但不能使用许嵩的记述用来否定《晋书》《三国志》《后汉书》《襄阳方志》等,并把它作为唯一正确史证来研习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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