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期房"! 晋城8月24日出台楼市最严新规

提到"期房"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相对于现房来说

"期房"售价要低许多

因而受到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

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等待交房

日前晋城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

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8月24日,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作出严格管理规范。

今后买了期房购房者所支付的相关款项必须进入专用监管账户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都将进行监督
每个月对账核查款项使用必须优先用于预售房屋建设
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定将会被处以暂停拨付预售专用账户款项暂缓其他预售项目许可证办理等惩处措施
未设立专用账户的监管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通知》详细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一)健全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健全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预售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监管银行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按照监管项目分别建立商品房资金收缴、支出台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事项的日常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负责对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人民银行负责监管账户设立资料、商品房预售资金收支情况的日常备案工作。


(二)规范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后,监管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并出具开户证明,行政审批部门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专用资金账户账号及开户证明后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监管银行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方能正常使用专用资金账号。专用账户应以预售项目(幢、栋)为基本单位设立。每个预售项目设立一个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名称必须为基本账户名称+预售项目名称,并且预留签章要与专用账户名称一致。专用账户中每笔预售资金入账要载明具体对应的房号,保证每一套预售资金入账可查。

(三)规范预售许可证行为。行政审批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行为,加强对预售方案中“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专用账户情况”的审查核实,严格审查预售资金开户银行、监管账号等内容与预售方案内容是否一致。未设立专用账户的监管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取行为

(一)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的当日,将按揭购房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等购房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银行定期向住建部门提供预售资金账户流水,住建部门应以楼盘表编制的栋为单位,根据楼盘表的网签成交信息、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支付信息,实时掌握该栋房屋已销售房号和应进入专用账户的购房款金额,并按栋、按套建立购房款明细管理台账,做到专款专用。监管银行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规定,每月10日前与预售人对账,并将监管项目收支情况,和对国家、省市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一并书面报告人民银行及银保监部门。


(二)加强预售资金使用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应当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文件。住建部门应当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验工程进度与所报进度是否一致,按规定审核合格后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监管银行应当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拨付通知,2个工作日内将使用资金拨付到位。预售项目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可申请注销资金监管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知。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和完善具体操作规定。各部门要切实贯彻好十九大报告关于防控风险的决策部署,增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对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


(二)加强合作,责任到位。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各项规定。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设立预售资金账户、预售资金拨付等工作的监管。各监管银行要履行好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收储和使用预售资金责任。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严查严管。对于预售方案不符合要求、预售资金监管不落实或不到位、未将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逃避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照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的,由住建部门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暂缓该公司其他预售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和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监管银行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及时入账、拨付监管资金或者挪用监管资金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款项,住建部门可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与其取消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各部门工作人员在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附上

晋城市市区2020年4月—2020年8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供大家买房时参考

赶紧扩散出去吧

发布于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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