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新政今年推行,新政的适用范围为“带押确权”和一手房“带押过户”,其中,一手房“带押过户”适用对象是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新业主买到新房依法完成网签过户可“即交付即办证即入住”。日前,南海成功办结了全市首宗一手房带抵押买卖过户业务,仅一个工作日,买方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什么是一手房“带押过户”?
意思就是,全市范围内已经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可以带押申请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和购房人抵押权设立登记,放贷后办理出售方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带押现售”,开通相应业务权限。
2.已抵押的新建现售商品房申请带押现售,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后,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提前还款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
3.买卖双方及其贷款银行共同签订《一手房“带押过户”四方协议》(若新旧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可为三方协议),同时银行向买方出同意贷款通知书。
4.买卖双方持《一手房“带押过户”四方协议》(若新旧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可为三方协议)、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有关材料,联合银行到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办理,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后,办理产权过户和购房人抵押权设立登记。
5.缮证与发证。
6.放款至专门账户,结清出售方贷款。
7.出售方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银行线上提交抵押注销申请。
一手房“带押过户”所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以及确权清单、过户证明书等(详见《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4.四方协议(新旧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可为三方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原抵押权人、新抵押权人就新建现售房带押转移进行约定(应涵盖不动产抵押期间同意房屋转让声明);
5.经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6.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和主债权合同(简化版本);
7.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8.其他特殊情形,如涉及名称变更、补充权籍调查等的参照《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提交材料。
在一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下,开发商无需解押新建现楼也能销售,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又可以有效提升一手房交易效率。未来,南海区将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针对一手房“带押过户”的服务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市场主体对一手房“带押过户”的认识,鼓励企业群众积极选择该服务,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
文/南海融媒记者陆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