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而租售同权、租售并举的房地产制度是居者有其屋的重要保障。那么为了发展租售同权,各地各部门都做了哪些事情呢?
1、各地租售同权政策相继出台
去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今年7月和8月,住建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选取了两类试点城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共14个。除深圳、北京、上海外,其余11个城市重叠:辽宁沈阳、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福建厦门、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四川成都,及广东广州、佛山、肇庆。
2017年10月20日,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培育100家省级住房租赁示范企业,带动住房租赁行业品牌化发展。
各地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城市还有辽宁大连,安徽铜陵,内蒙古包头、巴彦淖尔,江西吉安,湖南常德,广东清远、汕头、东莞、中山、江门、惠州,江苏苏州、无锡等,已至少有48个城市。
各地政策的相继出台,让租售同权有法可依,让租售并举的新制度得以落实,越来越多的城市降开展租售同权的政策,越来越多的居民也会得到实惠。
2、国有住房租赁公司相继建立
2016年6月30日,深圳安居集体成立。是深圳市专责负责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一年来,通过投资建设、棚户区改造、合作开发、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目前已基本落实54个项目,预计可建设3.1万套。
2016年7月,广东建立省属国有企业住房租赁运营平台——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而且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平台试点。截至今年6月,广东建鑫已先后在肇庆、清远、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地市成立租赁平台。
今年8月底,武汉组建第一批5家国有住房租赁平台。目标是年底前提供不少于7000间、30万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增量。除武汉外,成都和上海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时也将国有企业摆在了重要位置。早在7月底,成都便提出在2017年底前组建或改建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3、互联网企业加入,阿里京东都不甘落后
9月29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合作搭建的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该平台运用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并举的方式,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数据、线上交易、评价系统及蚂蚁金服的网上支付、芝麻信用体系等技术,开放创新地打造一个平台两个服务通道。
10月20日,京东旗下全资控股的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项目的中选单位。京东将成为北京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平台。北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告显示,经过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认定,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此平台已有完备的研究方案和实施建议,分析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该公司在互联网技术应用,特别是在大数据和身份认证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制定了较完备、科学、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认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
租售同权不是一句空话,居者有其屋就是要通过租售并举的房地产制度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