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武陵+22 鼎城+42 澧县+2

武陵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

发现22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1月21日,武陵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2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现场处置等工作。

感染者1:

现居住在南坪街道君华御庭三期,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鼎城区江南晓苑第三栋杂物间、鼎城区海芮老年活动中心、石门桥镇范家潭村8组、鼎城区德海大酒店旁巷子里小茶馆、鼎城区德海大酒店旁巷子里如意早餐店、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感染者2:

现居住在南坪街道火车站糖酒副食城店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望月社区公园、常德外国语学校正对面的快印打印社、南坪街道汇金社区君华御庭。

感染者3:

现居住在南坪街道东风安置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武陵区法院。

感染者4: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市残联对面巷子私房,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朝阳公馆前坪、公园世家小区旁、丹阳光荣路社区旁。

感染者5: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市残联对面巷子私房,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屈原公园门口的阳光宝贝儿童摄影、滨湖路和朝阳路交叉口的众成平价超市、西园路小博士文具店、市残联对面巷子口蔚然锦和超市、城投新熙里五栋二楼紫陌茶香、华艺苑小区对门菜市场、东苑社区、穿紫河壹号门前。

感染者6: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市残联张家台巷子西,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鼎城区花岩溪、鼎城区逆江坪卫生院。

感染者7: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茉莉路玫瑰村,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体育中心旁穿紫河风光带。

感染者8: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茉莉路玫瑰村,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体育中心旁穿紫河风光带。

感染者9:

现居住在穿紫河街道皂果树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万达广场金银街、欢乐城2期对面废品回收站、紫桥风采超市。

感染者10: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紫桥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紫桥风采超市。

感染者11: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紫桥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紫桥农贸市场、益丰大药房紫桥店。

感染者12: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紫桥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紫桥中路紫桥社区旁惠乐优、穿紫河堤。

感染者13: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紫桥小区,其活动轨迹除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14: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柏子园小区,其活动轨迹除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15: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柏子园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致远酒店、城市丽景小区旁。

感染者16: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蓝湖郡小区,其活动轨迹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17: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蓝湖郡小区,其活动轨迹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18:

现居住在丹阳街道糖酒宿舍,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浙商广场交通银行。

感染者19(怀化返回人员):

现居住在芷兰街道恒大御龙天峰,其活动轨迹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20:

现居住在芷兰街道幸福里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鼎尚装饰公司、火车站菜市场及周边多汇生鲜店、泽红蔬菜店、果市多水果店。

感染者21:

现居住在启明街道唐家溶社区农商行东江支行,其活动轨迹主要在居住地附近。

感染者22:

现居住在永安街道青年新城小区,其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以下场所:紫桥小区。

武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

发现42例阳性感染者

11月21日,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途经二广高速常德双桥坪服务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疑似关联病例,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现场处置等工作。

感染者1,刘某,男,玉霞街道常沅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10:00左右到久光百货采样点采核酸(有戴口罩),回家途中到常沅社区金三角超市购物,18:00-18:20在住所附近散步后返家;

11月20日居家未外出,随后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

感染者2,陈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陈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易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村3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近日一直在高风险区管控未曾外出。

感染者4,刘某某,女,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与家人共同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5,黄某某,女,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6,梅某某,女,玉霞街道迎宾社区英德巷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14:00左右出门步行前往鼎城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随后回家未曾出门。

感染者7,熊某某,男,玉霞街道鼎城路恒华国际小区(私房)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上午居家,15:00左右先后到桥南农贸大市场附近的建设银行、桥南市场建设银行、鼎城路农业银行,全程戴口罩。

11月19日,居家在小区核酸采样,其余时间未外出。

感染者8,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胡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9,王某某,女,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10,王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1,田某某,男,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田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2,邵某某,女,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邵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3,全某某,男,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全某某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4,牟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7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牟某某近日作为风险管控人员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5,李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6,费某某,男,二广高速双桥坪服务区工作和生活,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费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7,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8,张某某,女,石公桥镇王家桥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9,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0,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1,张某某,女,双桥坪镇卫生院宿舍居住,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在居住地未外出。

感染者22,周某某,女,双桥坪镇大龙站林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周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3,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胡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曾外出。

感染者24,毛某某,女,双桥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毛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5,杨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村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作为风险管控人员,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6,梅某某,男,双桥坪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梅某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7,张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8,肖某,男,玉霞街道宏泽佳园5栋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肖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9,田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0,胡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1,伍某某,女,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伍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2,李某某,女,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3,金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7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金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4,顾某某,女,玉霞街道大湖路五交化宿舍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因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5,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胡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6,吴某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吴某某因与阳性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7,李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8,杨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3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杨某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9,吴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吴某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0,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1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1,王某,女,双桥坪镇王同庵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2,鲁某某,女,双桥坪镇郑家岭社区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鲁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鼎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鼎防疫要求。外省入鼎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鼎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鼎,在第一入鼎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鼎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鼎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澧县在外省来澧人员中

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

张某某,男,58岁,11月20日来澧县,当晚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

张某某,男,26岁,11月20日来澧县,当晚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0日

13时20分乘大巴到二广高速澧县出口防疫健康服务点

13时55分从湘运汽车总站乘坐1路公交车

14时24分到达澧阳中学对面下车,步行至叶大小钵馆停留约20分钟

15时2分在澧阳中学对面坐澧县至马溪(甘溪)的班车

16时30分到达火连坡三元村

16时51分在三元村张姐商店购物后返回家中一直未外出

感染者2:

11月20日

17时31分到达二广高速澧县出口防疫健康服务点

17时55分入住澧县海阔天空酒店

18时28分到达黑水堰锅饺店(海阔天空旁边店)晚餐,停留约1小时

19时51分进入地下商城(佩戴口罩)

20时11分步行至黑水堰锅饺店(海阔天空旁边)西侧奶茶店购买奶茶

20时24分回到海阔天空酒店,未再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澧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澧防疫要求。外省入澧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澧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澧,在第一入澧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澧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二审:郭作涛

三审:陈泳








发布于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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