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今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到账 56万余名缴存职工共结息近3.58亿元

7月5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年共为全市(不含邓州市)56.37万名缴存职工计结利息35751.54万元,较2023年增加3054.92万元,同比增长9.34%。目前,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息,目前年利率为1.5%。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转入下年度职工公积金本金中,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

发布于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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