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西安怎么上学?幼升小、小升初都为你说明白!

2019西安学区划分划定了

秋季入学方式也公布了

昨天为大家整理过

西安户籍小朋友入学办法

对于在西安打拼的外来户籍朋友们

我们当然也不会忘记啦

今天带你学习

外地户籍子女西安上学办法哦~

新城区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在新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1)进城务工人员界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新城区居住证的合法稳定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新城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新城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新城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二、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新城区教育局登记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和区域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

注意:该表格适用于以下所有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碑林区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义务段初中

(1)在碑林区就读的非碑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初中学校学位情况推荐一所公办初中学校,接学校通知家长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推荐学校办理入学。

(2)未在碑林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登记,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按照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

2.义务段小学

碑林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积分排队统筹安排”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申请在碑林区上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再按照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

(3)“四证”具体内容

①居住证明:非西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碑林区的居住证;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碑林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2012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或无学籍证明。

③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④无监护条件学生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莲湖区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在莲湖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1)进城务工人员界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莲湖区居住证的合法稳定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莲湖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莲湖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莲湖区居住证或在莲湖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莲湖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莲湖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二、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莲湖区教育局登记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和区域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

雁塔区

非本区户籍:

①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5月27日-31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②凡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5月27日-31日持“四证”到对应资审点审验资料;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

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资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审时间:5月27日-31日

(二)资审地点:

1.西安市雁塔区咨审点:西安市航空六一八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39号东门

咨询电话:85381962

2.西安浐灞生态区咨询登记点:西安市浐灞丝路学校

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南路与草甸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89555005

3.西安曲江新区咨审点咨询电话:68660246

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登记。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社区证明到资审点审验资料。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屋查询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房屋查询证明、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资审点审验资料。

长安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材料”审核制度,由区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和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主城区稳定居住合法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及高新区托管的原雁塔区和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办理程序:

学生在5月25日-5月31日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后,由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材料”,系统提示时间到指定资审点进行现场资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与小学相同。

办理程序: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材料”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于5月25日-5月31日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初中审核登记入学;申请在韦曲街道内初中就读的学生,在登记报名时间内到韦曲街道申店初中审核登记。

6月30日前,各初中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7月1日-7月2日,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到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初中办理认定学位手续(未完成登记流程或未按时到接收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周至县

非周至户籍新生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由周边学校进行登记并上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县空余学位情况依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统筹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如若不满意,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周至县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周至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周至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四证”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周至县居住证或在周至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周至县居住的居住证、有效租房合同、租住房备案信息审核表、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购房户提供父母双方在周至县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②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和无学籍证明。

③务工证明: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我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务工: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报名时,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

④无人监护流出证明:申请人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无人监护流出证明表。

周至县非城区户籍但城区有住房的新生

新生家长持周至县户口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无人监护流出证明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初审、登记。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空余计划数时,家长应填写《周至县非城区户籍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学校空余计划数对通过资审的新生依据其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派位。若不满意派位学校,可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城区是指周至县县城区域:辛家寨十字以西,县城石桥路以东,县城北环路以南,县城南门十字以北。包括上林小镇、周至县廉租小区、绿港花园小区和佳居苑小区。

大家都发现2019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安排,很多都需要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报名(网址为http://)。家长请一定记得在5月20日-5月31日为自家还在登记报名哦。

发布于 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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